从国家统计局数据看,稳面积、提单产是今年夏粮增产的关键因素。今年中央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支持复垦撂荒地,改良盐碱地,开发冬闲田,挖掘播种面积潜力。在耕地面积难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今年我国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在重点县整建制推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深度融合,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坚持“减损就是增产”的理念,不断提高粮食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原标题:问询三轮,突然终止!)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8月2日晚,深交所网站更新披露,因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麦机械)、保荐人金圆统一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则,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新麦机械本次IPO终止略显突然,因公司6月29日还在更新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上市材料。不过,其撤回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寻。公司上市申请在2022年底获受理,到2023年9月初已完成两轮问询及回复,随即其收到第三轮问询,但第三轮问询截至目前接近一年,公司和保荐人仍未回复。 新麦机械系中国台湾地区柜买中心上柜公司新麦企业最终控股的子公司,目前为中国大陆地区商用烘焙设备产品线最为完整的公司之一。公司业绩在报告期的2021至2023年整体保持增长趋势,但在2022年出现下滑。 从前两轮问询来看,新麦机械的实控人问题备受关注。公司自称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故上市公司无实控人,但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合理性及依据充分性”,而公司方面首轮问询回复似乎并不充分。深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继续追问,并要求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2年业绩下滑原拟募资5.88亿元 招股书显示,新麦机械集商用烘焙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所生产的设备应用于面包、吐司、蛋糕、曲奇、披萨、面点等各类烘焙食品的全套生产流程及销售展示环节。 此外,新麦机械也生产放置于厨房内且不属于商用烘焙设备的其他厨房设备,如炸炉、冰箱、冷柜、洗涤设备等,并提供各类设备的配套零部件。但整体上,商用烘焙设备给公司贡献的营业收入占据绝对大头,报告期各期(2021至2023年)占比均在85%以上。
根据灼识咨询的统计,新麦机械2021年中国大陆地区商用烘焙设备收入为4.8亿元,占中国大陆地区商用烘焙设备市场份额约11.9%,市占率位列第一。而在全球市场,与国外大型企业相比,公司的成立时间、员工总数、全球子公司及全球市场覆盖情况等非财务指标总体上较弱。 财务方面,新麦机械在报告期整体保持增长趋势,但2022年出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下滑,且幅度均在两位数以上。不过,公司业绩在2023年恢复增长,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录得9.89亿元和1.82亿元。
公司本次IPO原计划融资5.88亿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新增年产20400台智能化烘焙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组装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自称无实际控制人 被深交所反复问询 在招股书中,新麦机械称,本次发行上市前后,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新麦企业。新麦企业股权相对分散,截至2024年2月28日,谢顺和等谢氏家族仅持有新麦企业26.458%的股份。新麦企业董事会现有9位董事,谢氏家族仅占2席,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新麦企业股份表决权并能够决定新麦企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其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新麦机械说明新麦企业的简要历史沿革、其他主要股东情况等;新麦企业及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合理性及依据充分性,报告期内新麦企业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新麦机械给出了三点理由:一是新麦企业不存在单一股东控制比例达到30%的情形;二是不存在单一股东能够控制股东会的情形;三是不存在特定股东能够通过选任董事控制新麦企业董事会的情形。其称“该状态于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认定新麦企业及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合理、依据充分”。 但深交所却认为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未回复首轮审核问询中“发行人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合理性及依据充分性”问题,要求新麦机械方面补充回复首轮问询相关问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而新麦机械基本复述了一遍首轮问询的回复,另外补充说明了一下公司除控股股东新麦企业、莱克有利、新麦萨摩亚(新麦企业通过莱克有利、新麦萨摩亚控制新麦机械)外,没有其他具有控制能力的股东。
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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